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涉及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 入持续增长等方面措施。其中,明确我省要全面放开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取消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政策措施。
取消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优化全省城镇空间布局,加快滇中城市群发展,支持昆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各级城镇协调发展。
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我省将全面放开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取消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对吸纳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城镇集中安置对象在内的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适当增加转移支付,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政策。
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我省还将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推进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严格控制和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交易,交易限制期限原则上应不低于20年。
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同时,还要开展违法多占、乱占宅基地集中清理整治。
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领域
《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破除各类隐形障碍,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乡村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发展乡村旅游。落实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准确掌握工商资本租赁农地情况,严格土地流转用途管制。
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建立一批县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
落实乡村教师差别化待遇,对从教20年及以上的优秀乡村教师给予奖励,激励优质教师扎根乡村。加大特岗教师招聘力度,盘活编制,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倾斜。增加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每个乡镇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卫生高职评审政策,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完善省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帮扶机制,积极推动开展巡回医疗、远程医疗服务。
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
我省还将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巩固和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
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具体办法、基本程序。
落实村干部岗位补贴
统筹城乡社会救助服务方面,积极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适应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等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支出型临时救助条件的,提高农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水平。统一人身损害城乡居民赔偿标准,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岗位补贴,并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
探索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公平合理、权责对等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鉴定评估、赔偿资金管理配套办法。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推动生态产品证券化。
此外,还要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创建一批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强化农民转移性收入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要促进农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增长,强化农民转移性收入保障。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就业培训,定期向乡村地区、农民工就业密集区发布信息,拓宽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企业,通过利润返还、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
财产性收入方面,我省将加快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把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
强化农民转移性收入方面,要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整合涉农资金,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
杜绝简单发钱发物式帮扶
《实施意见》还要求,强化打赢和巩固脱贫攻坚战政策措施。聚焦深度贫困地区,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为重点,打好“十大攻坚战”。改进帮扶方式,杜绝简单发钱发物式帮扶;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脱贫;采取劳务补助、劳动增收奖励等方式,提倡多劳多得、多劳多奖;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以工代赈方式,通过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探索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帮扶做法。对于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
而提到落户不得不说
昆明近期出台的
鼓励高校毕业生
在昆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
近日,昆明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昆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实行“零门槛”落户,且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人文交流中心紧缺专业的毕业生,每人给予4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补助。
近年来
各地为吸引人才“各出奇招”
例如
温州有“优秀本科生买房打七折”
深圳有“来了就是深圳人”
如今,
昆明也实现了“来了就是昆明人”
此次出台的《办法》承诺
“零门槛”落户
租房补贴
在昆明就业创业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租房合同》《劳动合同》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申领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历每人8000元;
硕士研究生学历每人5000元;
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每人3000元;
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每人2000元。
此外,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人文交流中心紧缺专业的毕业生,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人增加2000元标准给予支持。
创业贷款
对首次在昆明创业并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三年期*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小额贴息贷款。
对毕业五年内,在昆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或团体经营的实体,与城乡劳动者签订并履行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能带动3至5人就业的给予3000元补贴,带动6人以上就业的给予5000元补贴;再次创业的,按企业实际货币投资额的50%,一次性给予*高不超过3万元的二次创业补贴。
岗位开发补贴
鼓励在昆明的企业和单位招用本科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对与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企业和单位,每招录一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用人企业和单位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
“零门槛”落户
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留学归国人员到昆明就业创业,可以先将户口登记在其实际居住城镇的社区集体户后再择业;其父母长期在昆明居住的,可以将户口登记在父母城镇地区稳定住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来昆明工作的人员,不愿将户口迁入昆明市的,可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昆明市居民户同等待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高技能人才,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随迁到昆明落户。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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