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3日深夜,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11号通告,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云南省应急响应级别从一级变为三级意味着什么?
云报君带您了解——
距离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时间正好一个月。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2020年春节的欢乐祥和。疫情蔓延,形势告急。同全国一道,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在云岭大地全面打响。经过艰苦努力,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充分发挥领导战“疫”的核心作用,开展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各项工作,运作高效有序、执行坚决有力,为打赢防疫防控硬仗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这一点,我们从数据上可以清晰地看到——
截至2月24日12时,全省累计确诊病例174例,治愈出院124例,死亡2例,现有确诊病例48例,其中重症1例。现有疑似病例25例。
从云南省卫健委每天发布的数据来看,自2月4日以来,云南省新增确诊病例就控制在个位数,自2月21日以来,截至目前新增确诊病例为零。
另一方面,是1月31日我省首例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患者出院的好消息接连传来。截至2月24日12时,全省累计确诊病例174例,治愈出院124例。
2月21日上午,专门邀请钟南山院士团队指导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并对玉溪市人民医院危重患者进行会诊。实际上,从2月19日开始,省委省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救治组于每日10时,组织省级专家开展远程视频会诊,掌握每一位患者病情及治疗情况,对确诊患者救治方案一一进行指导;当日晚上8时30分再召开医疗救治工作视频调度会,对上午专家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解,及时解决救治工作存在问题,落实“一人一案”,以提高治愈率。
“云南为救治患者付出了极大的努力,疫情防控防治工作做得很好。”钟南山对云南工作给予肯定。结合前期研究,他指出,云南中草药资源丰富,一些对新冠肺炎治疗有帮助的中药,建议可结合临床情况使用。
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 可以放松吗?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从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说明与前一段相比云南疫情防控有了明显效果,形势可控、向好,但三级表明疫情仍处于“较大”程度,尚未到拐点,依然不可放松。
实行省级三级应急响应后,疫情防控要求更高,措施要更科学。决不能降低工作标准、放松目标要求。
总体来说,就是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从前阶段的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
多知道一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什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就属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哪几类?
根据事件的成因和性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分为:
重大传染病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新发传染性疾病
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核事故和放射事故
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疾病流行
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以下情形的都是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其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其他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与本省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本省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州。
(4)霍乱在1个市州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州,并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1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1次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50人以上;死亡5例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
(13)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4例,流行范围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19例;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
(3)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市州所在城市首次发生。
(4)1周内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1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含100人);中毒人员在100人以内,死亡1—9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不良反应和接种事件。
(8)1次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10—49人;死亡4人以下。
(9)市州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腺鼠疫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9例。
(2)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1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市区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有哪些措施?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一级响应属于*高级别的响应。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健康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还有哪些省区下调了应急响应等级?
近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多地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响应等级进行了调整。除云南省外,还有下列省区调整了应急响应等级:
广东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
据广东省卫健委官方网站消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广东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9时起,将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山西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二级
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将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甘肃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
据甘肃省卫健委官方网站消息,近日,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1日14时起,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辽宁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
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自2020年2月22日9时起,将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贵州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
据贵州省卫健委官方网站消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2020年2月23日24时起,将贵州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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