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本月起再次压缩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水平。
与原来办理时限相比,此次将解封登记、预告注销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变为当日限时办结;
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抵押登记时限从5个工作日减为3个工作日。
同时,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处及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登记处均执行此不动产承诺办结时限,即各登记处审核申请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承诺办理时限为自受理至登簿的时间;
首次登记受理前,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成果需通过审核和入库;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公示、公告等时间不在承诺办结时限范围内。转移登记受理前,涉及划拨补办出让的,需完成划拨补办出让手续,凭缴纳凭证方可收件。
来源:昆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