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包括: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房;暂停向未满十八岁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在昆明这些区域内无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房)的非本省户籍且年满十八周岁可同一身份自然人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此外,还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房租赁、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做了相关规定,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昆明出台的限购政策,虽然对外地户籍人士在昆明购房作出了限制,但也并非一刀切,如果没有在昆明买过房,只要不是炒房,只买一套还是允许的,另外,本次限购并非以家庭为单位,而是按自然人(即:一个身份证可购买1套),这也是昆明市充分考虑到昆明作为国内健康生活目的地,对省外人士正常的买房需求仍旧网开一面;同时,对于已经在昆明生活的工作的外地人,如果还没有买过房,也还是可以买一套房,并且没有缴纳社保记录等限制条件。因此从总体上来说,这一次昆明的限购政策,比2011到2014年间曾经执行的限购政策要宽松许多,抑制外地人炒房的目的性也更强。
另外,昆明市楼市新政除了限购,同时还将开始限价。限价的核心内容是,新建商品房一年内售价上浮不得超过6%。总的来说,这一限价条件比预计得要宽松。
具体内容如下: